汉字废简用繁是开历史的倒车
汉字废简用繁是开历史的倒车
符 维
前几年,有位宋姓的政协委员提出汉字从废简用繁的提案,当时就得到大多数国人包括全国大多数政协委员的反对!大家大惑不解的是:宋XX乃一介唱夫,连汉语繁体字不识几字的她,竟然故作学识渊博状,研究起祖国的文字,提出了如此荒唐、倒行逆施的所谓提案来,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?事隔两年,此事亦被所谓的“大专家”热炒,也搞起如此的买卖,简直令人啼笑皆非!
简化文字,推行拼音文字已是当今世界之潮流,势不可挡。作为联合国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之一的英语,已成为无数国际团体(从国际奥委会到联合国)——都以其为主要工作语言。这是为什么呢?
英语属于印欧语系中日耳曼语族下的西日耳曼语支。印欧语系是世界上最大的语系,其中包括一百多种语言,主要分布在欧洲、美洲和亚洲等地。讲印欧语系语言的人数约占世界人口的一半。在各种语言当中,英语和德语最为接近。英语起源于英国。大约在公元499年,居住在西北欧的三个日耳曼部族——盎格鲁人、撒克逊人和朱特人——侵犯不列颠。他们在征服不列颠诸岛后逐渐形成统一的英吉利民族,他们各自使用的方言也逐渐融合,成为一种新的语言——盎格鲁-撒克逊语,这就是古英语(Old English,公元450年至1150年)。在这一时期,说英语的人不过几百万人,而其使用范围也仅仅局限在不列颠岛。其后,英语又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,由中古英语(Middle English,1150年至1500年)发展今天的现代英语(Modern English,1500年至今)。作为世界上最为开放的语言,在其15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,英语兼收并蓄,几乎从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中都或多或少地吸收词汇。今天,英语已成为世界上词汇量最大、适用范围最广的语言,同时它也是最接近于人类共同语的语言。
英语在世界上通行,而且使用的是简单的拉丁字母符号,虽然亦经过了象形文字的原始阶段,但后来通过演变被简化得面目全非而成为现代英语,这难道就没有古老的英国历史和文化?其单词、词汇就没有其深刻的含义?美国主要使用的是英语,难道它就阻扰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成?联合国、奥林匹克的官员们也太愚蠢了,为什么还把公认简单易行的英语作为通用的工作语言?而不启用词义深刻、文化厚重的汉语(繁体字)呢?
王立群教授说:“ 汉字从简从俗是文字发展的规律。数千年来汉字的简化从来就没有停止过,因此,五、六十年代诞生的简化字,不管其初衷如何,客观上顺应了汉字从简从俗的原则,并无过错。大专家的建议其实是对产生于五、六十年代简化字的全盘否定,惟一让大专家不主张立即废简用繁的理由是‘代价太大’,如果不是‘代价太大’,我们的大专家也主张全盘废简用繁。真真匪夷所思!”鄙人认为,五、六十年代诞生的简化字,不是空穴来风,也不是主观臆断,是根据当时解放之初国人文盲半文盲多、文化水平低下,且汉字繁琐累赘、难记难写的基本国情下,在敬爱的周总理领导下,组织全国著名的专家、学者按照文字简化的规律研究而成。这不仅是汉字改革的重大成果,而且是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!得到人们的一致拥护和积极响应。几十年的学习实践和文化的飞跃发展表明,这个成果是成功的而不是失败的,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。汉字的废简用繁既否定了这一改革成果,又强奸了民意!
难道文字的简化真的会导致传统文化的丧失吗?王教授一针见血说:“承载与传播传统文化的是经典。繁体字可以传播传统文化,简化字同样可以传播传统文化!因为文字本身承载的传统文化实在是太少太少,真正承载与传播传统文字的是中国古代的经典(如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老子》《庄子》《史记》等等),不论这些经典之作是繁体字还是简化字。”以《论语》为例,它的最早版本应当是战国时代的齐国文字、鲁国文字,不是我们今天所谓的繁体字。如果以为文字的变迁会导致传统文化的丧失,那么,今天的繁体字也无法完成传播传统文化的重任,最好是恢复战国文字!”因此,那些无事生非、挖孔擒蛇打的“大专家”们,就一点没有启迪吗?
由原始到现代,由复杂到简单,由繁琐到明白,这本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!“什么都从繁了,还需要改革吗?那我们学甲骨文去、学老八股文去,讲话再来个之乎者也,不能用电脑要用毛笔,不能用纸张记载要用竹简记录,更不能用U盘,不能发邮件要打手势,不能用电灯要用柴火,生活要回到原始社会,政治要回到奴隶社会,人不能生活在都市要生活在深山老林,这成何体统!”一位网友的评论颇有的放矢、令人深思。可惜一些人要倒行逆施、复古复辟、逆潮流而动。
我们的“大专家”啊,不要一时糊涂损害十三亿国人的感情来搞什么文字游戏;我们的主管部门也不要心血来潮随意颠覆上个世纪五、六十年代文字改革之重大成果!更不要与全球方兴未艾的拼音文字、简化文字相悖!汉字要改革,也只能从简单、实用、科学的目标出发,哪有废简用繁之道理?
鄙人十分赞同王立群教授“汉字要稳定,不要折腾”的观点!文字的废简用繁,不应该是个别“大专家”“大精英”的意见,应该完全服从民意,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出发,而不是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!任何强奸民意、离潮流而动的做法,都必将以彻底的失败而告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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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写于2009.4.12)




















